別稱: 重離 · Hexagram 30 · ䷝
離為火是《易經》六十四卦的第30卦,由兩個離卦(☲)上下相重而成,為八純卦之一。
離為火是六十四卦第三十卦,由離卦(☲)上下相重而成。火無自體,附物而燃。卦辭「利貞,亨。畜牝牛,吉」——利於守正,蓄養如牝牛之柔順則吉。
《大象傳》曰「明兩作,離;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」。占得此卦,主明智、文采、彰顯,然光明須有所附麗,離不開所依之本。
此卦之名,少見地由經典本身下了定義。《彖傳》直訓「離,麗也」,並以日月麗乎天、百穀草木麗乎土為喻。《序卦傳》則從前一卦接下來說:陷落者必有所附麗,故次之以離。《說卦傳》另開取象:為火、為日、為電、為中女、為甲冑戈兵;以八卦配身,則離為目。後天八卦中,離居正南。
有了定義,爭論卻沒有停。一派守《彖傳》,嚴格讀作附麗;一派據字之常義讀作離析,並舉九四焚如棄如之辭為佐證;還有一派折衷,以附與離為一事之兩面,凡有所附者,亦可解其所附。至於卦辭「畜牝牛,吉」究竟是修養工夫之語,還是尋常的吉占套語,注家取捨互異。
卦體是一陰麗於二陽之間,重之則明上加明。其錯卦為坎為水,且與坎同樣倒置而不改其形。由二至四爻、三至五爻所成的互卦是大過,這是一個結構上的提示:明盛至極,自帶過越之勢,而隨後幾條爻辭正把這層意思挑明。六二居中得正,辭稱黃離元吉,是文明而未失其中;九三取日昃之象,提示盛極自含其衰;九四用語最烈,突如其來如,焚如,死如,棄如,歷來讀作明而失據、終至自焚。
另有兩種錯處值得點名。其一,把光明當作順遂的保證,而九三、九四皆為戒辭,一言其衰,一言其自毀。其二,把卦辭「畜牝牛」讀成真講養牛,傳統實以之為柔順可久之象。實占時,此卦多用於問名聲、考試、文書、演藝與一切須顯露之事;凡賴隱藏而成者,則不以此為利。
坎離配對是後世大量象徵語彙的底本,通行卦序末尾那兩個由水火相交而成的卦即出於此。與其他八純卦一樣,三畫的離(☲)只是構件所賦的性質,不是一個完整局面。實用上更值得比較的是乾為天:兩者同主明而外向,分別不在明的程度,而在明由何處供給,乾之健說成出於內。
在此卦中不是。此字在日常用法裡確有離去、分別之義,誤讀也多由此而來;但《彖傳》把卦名定訓為「麗」,即附著、依附,並以日月附於天、草木附於土為喻。此卦講的是依附與所憑,而非離去,儘管歷來也有少數注家主張取分離一義。
傳統多與明智、文采、顯揚以及一切會被人看見之事相連:名聲、考試、文書、演藝皆屬之。斷卦時通常會追問一句:眼下這件事究竟憑靠什麼而立,此卦的風險正落在這一問上。凡須靠低調或隱藏才能成的事,得此卦則不以為利。
六二。此爻居下卦之中而得正,爻辭稱黃離元吉,黃為傳統配中之色,取其不偏。歷來讀作明而守分、光而有節。相較之下,九三取日昃將暮之象,九四則是全卦語氣最重的一爻。
因為兩者是結構上的相反:任一卦六爻盡變即成另一卦。坎是陽陷於陰,離是陰麗於陽;一居正北,一居正南;一為水,一為火。兩卦又都倒置不變,而全經具此性質者僅少數幾卦,所以傳統把它們視為固定的一對。
這兩項都出自《說卦傳》。以八卦配身,離對應目,與它主明、主見的取象相合;同篇論八卦如一家人時,離為中女,是乾體而得坤之陰爻居中所成。六畫的離為火由三畫的離上下相重而成,故一併承用這些配屬。它們是解卦所用的傳統象徵,不是關於人體結構的論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