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稱: 重震 · Hexagram 51 · ䷲
震為雷是《易經》六十四卦的第51卦,由兩個震卦(☳)上下相重而成,為八純卦之一。
震為雷是六十四卦第五十一卦,由震卦(☳)上下相重而成。卦辭「震來虩虩,笑言啞啞。震驚百里,不喪匕鬯」——初則驚懼,繼而笑語自若,處震而不失其守。
《大象傳》曰「洊雷,震;君子以恐懼修省」。占得此卦,主突發震動、變故,然臨震能定者,反藉此警醒修省,轉為更新之機。
《說卦傳》為震卦列出了一整套取象:以「震,動也」釋其性,配東方與春令,謂萬物出乎震;又謂震一索而得男,故為長男,於動物取龍,於人身取足。《序卦傳》將震卦繫於鼎卦之後,謂主器者莫若長子,故受之以震——卦辭所以特地強調祭器不墜,正與這層承繼之義相呼應。《雜卦傳》則以「震,起也」一句,把震的重心放在發動而不在破壞。
「震」字讓這一卦背了不少惡名。卦辭本身並不像災禍之辭:先言虩虩之懼,繼言啞啞之笑,末言不喪匕鬯,主祭者守位如故,禮未嘗中斷。「震驚百里」說的是聲勢所及之遠,不是損害之大;《大象傳》「恐懼修省」更是給讀卦者的工夫指示,而非對事情結局的預言。震所描述的是人如何應震,至於損傷幾何,經文並未下斷。
就卦體而言,震為一陽初生於二陰之下;上下相重,則陽居初、四兩位,內外各發動一次。因兩卦同體,外在並無異質之力可以緩衝,第二次震動與第一次同性。六爻之辭亦宜連讀而不宜割裂:初九由驚懼轉為笑語,九四「震遂泥」則動而陷滯,上六「震索索,視矍矍,征凶」已是驚極失守之象。
落到實占,八純卦在納甲六爻一系中皆屬六沖。六沖之象多主急、主散、主速決:病訟易解,而婚姻、合夥一類求久之事則難成。震卦另有一層須看:內外同體,故所遇之震往往不是外來橫禍,而是自身處境本有的性質再度發顯。斷卦時宜先問一句,這一下究竟是外力打來,還是舊事重演。
震之綜卦(全卦倒轉)為艮為山,二卦並列於第五十一、五十二,動與止本是同一問題的兩頭。震之錯卦(六爻陰陽全反)為巽為風:一者驟然而至,一者漸次而入。以家人取象,震為長男,巽為長女,兩卦同屬東方木氣,常被視為剛柔二面。讀震而不兼看艮、巽,往往只得其動,不得其節。
舊註於卦辭的取義並不一致。一派以「百里」為諸侯封域之常數,遂將全卦讀作宗廟承繼之象:國土震動而繼體者執禮不失。另一派則視之為形容雷聲遠播的誇飾語,將卦義收在心性一路。六二失而復得於七日之說亦然,或作實指七日,或作一週期循環之數。兩說各有久遠淵源,負責任的解法是點明其歧異,而非暗中擇一而說。
傳統上並不把震為雷歸為凶卦。震的本義是動、是發生,《說卦傳》以之配東方與春令,並謂萬物出乎震,說的是物之始而非物之終。卦名指的是來勢,突然而響亮,並不規定來的是什麼。真正該留意的是久暫:八純卦在納甲一系中屬六沖,這樣來的事,往往去得也快。
匕是祭祀時取牲的匙器,鬯是祭祀所用的香酒。「不喪匕鬯」字面指雷聲震動之際,主持祭禮的人手中匕鬯不失。傳統解此句為:外在震動再大,執事者仍不失其位、不廢其禮,故成為震卦最關鍵的一句。占者多取其引申之義,即驚變之中能否守住本分與既有的職守。
先穩住手上既有之事,震動未定時不作重大承諾。傳統讀法認為這類變動來得快、去得也快,護住現局比反擊或逃避都管用;此處講的是時機而非力量,卦中也沒有給反擊留餘地。若所問為久遠之結縛(如合夥、婚姻),八純卦屬六沖,往往主易散難久。
依《說卦傳》的方位配屬,震居東方,於時為春,故有「萬物出乎震」之說;五行屬木,在家人之象為長男。八純卦之中,震又是舊題京房的八宮卦序裡震宮的本宮卦。這些配屬在實占中常被用來推時間與方向,例如以東方為應方,以春季或卯月為應期;至於用得多緊,各家做法不同。